相关单位、有关教师:
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吉林省社科联第五次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本次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通过此次评奖,引导、激励我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研究和解决我国特别是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不断繁荣和发展。
二、评奖须知
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省社科联奖两奖评审同时进行,一项成果申报即获两奖参评资格。
三、参评成果范围及要求
1.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社会科学领域研究成果均可参评。未公开发表,但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得到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调研报告、咨询方案等,也可参评。
2.申报参评的社科成果分为著作和论文两大类。著作类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志书等;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多卷本或系列丛书,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如独立成册,也可单册申报。如多卷本或丛书中的一本已获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不能再整体申报。
发表在报纸上的成果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发表在刊物上的成果字数不得少于4000字。
3.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的成果不能申报。
4.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新华文摘》发表或全文转载成果,可不占指标直接申报;在吉林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获一等奖论文,经省评奖办公室组织专家认定后,可不占指标直接申报。
5.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普及,推动社科成果转化,本届评奖将对科普成果给予倾斜。
四、申报数量
每位作者最多可申报2项。其中可申报1项个人独立的成果和1项与他人合作的集体成果。也可同时申报2项与他人合作的集体成果。
五、申报材料
1.《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吉林省社科联第五次优秀成果奖申报表》3份,电子档发至联系人邮箱。
2.著作类成果提交原件2部;论文类成果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要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佐证材料较多的要装订成册。
4.申报成果需交纳评审费。论文类每项100元;著作类每项200元。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3月19日。地点: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04室。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吉林省社科联第五次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
联 系 人:关丰富
联系电话:85098225
E-mail:Guanff626@nenu.edu.cn
附件:1.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吉林省社科联第五次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
2.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省社科联第五次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3.吉林省第十届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
社会科学处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