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40万元。
2.一般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
3.青年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
申请人可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1)、《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规定和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编制预算。
二、选题要求
1.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选题,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紧密联系我国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艺术建设实践,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艺术科学体系建设,深化、拓展我国文化建设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努力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健康发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避免低水平重复,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艺术科学研究成果。
2.《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附件3)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依据指南自拟题目;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申请人也可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所有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3.《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确定了若干重点领域和优先研究方向,优先研究方向的申报课题一经获准立项,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求,适度放宽资助额度。
4.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按照“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在《申报、评审书》“学科分类”栏中,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需在申报中提供完成过的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证明材料),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须在申报中注明论文发表的题目、期刊名称及时间),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者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31日后出生)。
2.申请人填报项目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艺术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2)本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
(3)本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4)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报、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报、评审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基础理论研究周期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8.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以编纂丛书为目的、已立过项的选题(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者)不予立项。
9.《课题论证》活页为匿名评审表,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
四、申报方式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全面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于2014年3月25日前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填写申报材料并完成系统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魏琳娜 米 睿
联系电话:85099603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2.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3.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社会科学处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