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4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吉发[2004]20号),重视基础研究,侧重实际应用研究,突出应用对策性研究,加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研究,适度扶持青年学者。
二、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
1.重点指南项目,全省立项总数控制在15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4.0万元;选题参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14年度重点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4)。
2.一般自选项目,全省立项总数控制在130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1.5万元;博士扶持项目全省立项总数控制在50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1.0万元。
上述两类选题要注重理论创新,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社会生产、生活、科研和教学等前沿重点领域中提炼研究选题。倡导和侧重支持选题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决策咨询类研究,注意避免重复性、归纳类、无新意的申报选题,题目可自拟。
3.马工程专项,全省立项数量在10项以内,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5万元。选题要充分发挥我省社会科学研究优势,突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点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应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探讨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践课题研究,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以及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现实问题进行研究。选题自拟,选题所属学科不限。
4.研究基地项目,为经批准运行中的研究基地年度滚动项目,由研究基地负责人按照研究计划进展确定选题申报。
5.外语研究专项,申报立项工作另发《通知》。
三、申报要求:
1.各类项目的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上述立项种类中只限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可同时兼报一项重点项目,但不能是同一题目,违者取消参评资格。申报者如同时获得两类项目的立项,最终须择一立项。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同时兼报,但不能同时兼得立项。
2.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3.博士扶持项目的申报人,要求是我校在读博士生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31日后出生),其中已经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不能申报。
4.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1)重点指南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和博士扶持项目。基础研究以系列化论文或著作类为主,系列化论文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著作类成果要求15万字以上,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应用对策研究以研究报告为主,主报告3万字左右,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左右。成果形式可根据选题自主择一填报,研究期限可根据选题的调研工作量自主填报。
(2)马工程专项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课题组成员须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匹配的系列论文合计3篇以上(含3篇),其中至少1篇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上发表。发表文章署名为“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文章结尾署执笔人姓名和单位。基础理论研究期限为1—2年,应用研究期限为1年。
四、材料报送
重点指南项目申请者请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7份;其他类别申请者填写《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活页》一式7份;马工程专项注意在“项目类别”栏内填写“马工程专项”字样。所有材料请用A3纸中缝装订成册,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mir431@nenu.edu.cn。
联 系 人:米 睿
联系电话:85099603
附件:1.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学科分类
2.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3.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活页
4.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14年度重点项目《课题指南》
社会科学处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