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1-01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课题要围绕本单位学科重点建设领域,特别是学科发展前沿问题开展研究;要着眼于国家建设目标,面向社会发展实际,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鼓励跨学科或跨院所之间的学科交叉,优先资助有望成为我校新的学科生长点、有望形成新的优势与特色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申请人自拟题目,要求问题意识明确,着力创新,宜小而精,忌大而空,一般不带副标题。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设立一般项目和学术交流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左右。
  一般项目,主要支持尚未获立省部级以上项目的青年教师。学术交流基金项目,重点支持2012年度获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青年教师用于国内外学术会议和访学。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工作面向我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青年教师。申请者和课题参加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以后出生,附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积累,学风端正,工作勤奋,有博士学位和国外研修经历的青年教师优先资助。
  2.以博士论文出版为目的申报不予受理。
  3.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项目负责人需于2015年12月前完成研究工作并合理支出、结清研究经费,按要求提出结项申请。
  4.两年内准备出国三个月以上者不得申请。
  5.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不可兼报兼得,立项累计不得超过2次。
  四、报送要求
  1.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学校要求各单位科研院长须组织本单位青年教师结合自身研究优势拟定选题,并围绕申报选题进行深入研讨和论证,未经研讨而上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2.申请者须根据申报类别认真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和《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见附件3)5份,由科研秘书进行审核和汇总,经学院(部)教授委员会签署意见后上报社科处,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3.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5日

  联 系 人:魏琳娜 米 睿
  联系电话:85099603
  E-mail:weiln787@nenu.edu.cn mir431@nenu.edu.cn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表
     3.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
     4.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研讨情况登记表
     5.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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