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基地重大项目。
2.2010年立项的但未参加2012年中期检查的一般项目。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注意事项
1.2011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二期经费将不再拨付;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2010年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仍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四、材料填报
1.本次中检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种方式。请项目负责人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系统填报中检信息或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2.报送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及阶段性成果(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复印件装订成2册(A4纸打印),如有重要事项变更者,请同时网上填报并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2份,于2013年9月16日前报送社科处,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mir431@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魏琳娜 米 睿
联系电话:85099603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我校参加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检项目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