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5-23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立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密切关注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法学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法学理论和对策支持。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2013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青年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自选课题经费自筹,自选课题的研究成果具有理论创新意义和应用价值,经鉴定为优秀的,结项后予以经费资助。
  2.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青年项目、一般课题题目必须从《2013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中选定;自选课题可以自拟题目。研究期限均为1年。
  三、申报要求
  1.申请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申请青年项目、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法学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在45岁以下(即在1968年1月1日后出生);申请自选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学博士学位。申请人须随申请书一起提交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青年项目申请人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未提交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2.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加本年度中国法学会课题一个课题组。
  3.以下情形者不得申请本年度项目:
   (1)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等中央部委批准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者。
   (2)正在承担中国法学会十大专项研究规划项目(含子课题)未结项者。
   (3)承担中国法学会2012年度课题未结项者。
   (4)前三年曾经承担中国法学会研究课题未取得《结项证书》者。
   四、材料报送
   课题申请人认真填写《2013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资格证明附后装订,一式9份,A4纸双面打印,于2013年6月3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mir431@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米 睿
  联系电话:85099305

  附件:1.2013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2.2013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3.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社会科学处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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