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和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委托的2013年“‘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以下简称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民族教育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我国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方法创新,增强民族教育研究为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民族教育科研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民族教育事业改革步伐,为民族教育实现与全国教育同步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与支撑。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民族教育研究课题分为急需课题、基础课题和长线战略课题三类。资助经费额度分别为3-8万元、10-15万元和20-30万元,研究时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分别为6个月、1年、2-3年。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可参照《“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2)所提出的研究领域,自拟课题名称。
2.课题成果形式为政策咨询报告、调查研究报告、论文、音像制品、数据库等。鼓励以政策咨询报告、调查研究报告为最终成果形式。成果所有权归教育部民族司和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著作权归课题组。未经所有权方许可,著作权方不得随意发布课题成果。
3.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强的民族教育科研和组织能力;申请人必须从事民族教育实际研究工作;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的,不得申请。
4.每位申请人限报本项目一个课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民族教育研究领域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5.课题前期所需经费先由申请人垫付,中期评估后报销课题经费50%,课题完成并通过鉴定后报销课题经费的50%,课题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参照《“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1)。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立即中止和撤销课题,并追回已报销的课题经费,被撤销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和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新课题。
(1)研究成果与国家法律、政策相违,存在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不符;
(5)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课题研究;
(6)违反财务制度;
(7)违反其他相关规定。
四、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3)一式7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课题论证活页一式7份(A3双面打印),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mir431@nenu.edu.cn。
联 系 人:米睿
联系电话:85099305
附件:1_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3“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论证活页
社会科学处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