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8-03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进一步提高教育科研质量,繁荣和发展教育科学事业,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贡献更大力量。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
  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
  4.教育部重点课题资助标准平均为3万元;
  5.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资助标准平均为2万元。
  申请人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选题原则
  1.申请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者须按《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中所列示的重点课题名称进行申报,不得自行确定课题名称;申请其他类别者可根据《课题指南》中一般课题所列示的研究内容和方向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2.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9月3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2.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且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
  (1)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
  (2)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等)资助的课题或项目负责人;
  (3)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负责人。
  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3.涉及跨学科申报的课题需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中小学和幼儿园系列课题申报基础教育学科,单列单评。
  4.完成期限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5.《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为匿名评审表,不得出现与本人及课题组成员相关的任何信息,且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
  五、材料报送
  重点课题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2年版)11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7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8份,评审书与活页分开装订。以上材料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2012年9月20日前报送社科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eiln787@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魏琳娜 米 睿
  联系电话:85099603
  E-mail:weiln787@nenu.edu.cn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2.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

       4.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社会科学处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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