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中华文明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12-05-31 点击数:

美术学院、相关教师:
  为创作具有强烈艺术魅力和鲜明时代特征、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优秀美术作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进行爱国主义和中华文化历史传统教育,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国文联、财政部、文化部决定联合实施“中华文明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
  一、指导思想
  “中华文明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以下简称“美术创作工程”)以推动和繁荣主旋律美术作品创作为目的,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挥美术家的智慧与才能,创作一批主题鲜明、再现中华文明发展历程,具有民族史诗品格、气势恢宏、形式多样、技艺精湛,能够传之久远的优秀作品。
  二、作品范围
  本工程的作品主要表现自公元前有中华人文活动记载以来至1840年这段漫长的历史发展时期,即中国史前社会、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所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历史史实、涌现的杰出人物和文明成果。美术创作工程选题实施方案提供150个选题和简介。选题和简介旨在为创作者提供创作的历史背景和空间,并非作品的标题、名称。创作者可根据选题所提示的范围,自由选取素材和角度进行创作。作品形式为中国画、油画、版画和雕塑(包括壁画、浮雕)。其中,中国画约占35%左右,油画约占35%左右,版画约占10%左右,雕塑约占20%左右。
  具体事宜请见附件《关于中华文明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请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0日。

  联 系 人:宋 强   
  联系电话:85099305

  附件:

      1.“中华文明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选题

      2.关于中华文明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3.中华文明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申报表

社会科学处
201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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