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2-04-20 点击数:

相关单位、科研教师: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今年全国“两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需求,深入研究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作用,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选题原则和资助强度
  1.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70个课题研究方向(附件1),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只确立一项中标课题。招标选题均为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几个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不能超过5个。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问题深入实地调查,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实际应用价值,特别是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必须以真实可靠的数据案例为基础,努力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三、投标要求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首席专家只能为1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总负责人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5.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6.投标者可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
  四、我校具体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最高层次的重大规划课题,代表国内最高研究水平,是我校评定或推荐各类人才称号的重要指标。
  2.各科研单位须根据招标课题指南方向,结合本学科当前存在的重大问题确定投标选题,发挥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整合校内外研究力量,认真做好此次重大项目投标工作。原则上每个学院、研究所最少论证申报1项课题,并于2012年5月4日前上报投标课题题目及研讨计划,社科处将协助完成课题投标工作。
  3.请投标人于2012年6月14日前将《投标书》初稿1份报社科处审查,审查合格后于2012年6月20日前报《投标书》最终稿8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eiln787@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白 冰 魏琳娜
  联系电话:85099603

  附件:

       1.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招标课题研究方向

       2.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投标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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