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服务。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项目类别与选题范围
1.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5万元;
(2)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5万元;
(3)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15万元。
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2.选题范围
(1)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属于单列学科,另行组织申报。
(2)《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4.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5.申报材料填写内容要真实,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6.《课题论证》活页为匿名评审部分,论证中不得出现与本人及课题组成员相关的任何信息,且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
四、我校申报工作要求
1.为保证我校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量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学校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全体教师必须申报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各学院必须组织2—3个突出本学院研究特色和学术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申报重点项目;校内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均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青年项目。
2.为提高立项成功率,申报者必须根据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并参加学院组织的项目申报研讨论证会,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论证充分、表格填写无误的申报材料方可上报,否则不予上报。
3.我校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17日止。最终提交的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式7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weiln787@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4.具体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12月27日
|
项目申报培训会
|
12月28日—1月14日
|
各学院组织项目申报研讨论证会
|
1月15日
|
各学院上报申请项目名单及申请书初稿一份
|
1月17日—18日
|
反馈申请书修改意见
|
2月7日
|
上报申请书二稿一份,学校初评
|
2月9日—16日
|
初评合格者完善申报材料
|
2月17日
|
报送最终材料7份,申报工作截止
|
联 系 人:白 冰 魏琳娜
联系电话:85099603 13324300169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3.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社会科学处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