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1-09-19 点击数:
各单位、相关教师: 为方便广大教师查询个人项目经费到款情况,学校网站信息平台及财务网站将设立经费来款查询窗口。数据于每周五下午更新一次。 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需要开具纳税发票的老师在收到款项的当期(当月月底前)须到财务处管理科开具纳税发票并交纳税款,超过当月未开具纳税发票并交纳税款的,将按每天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等费用由个人项目费承担。请广大教师关注来款信息,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特此说明
财务处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