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新)

作者: 时间:2011-06-17 点击数:

相关单位、有关教师: 
  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正式启动,现将本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评奖条件
  本次评奖设成果奖和成就奖,成果奖下设著作类、论文类和研究咨询报告类,成就奖不设类别。
  1.成果奖评奖范围
  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上述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十一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均可参评。
  (2)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十一五”规划,但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已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成果不能参加本次评奖。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其推荐成果主要应是评奖活动中已获奖成果。凡参加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2.成就奖评奖范围
  在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探索教育发展规律,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教育科学研究,学风端正。
  (2)从事教育科研工作50年以上(含50年),目前仍从事教育科研工作。
  (3)在教育理论创新、教育决策服务和教育改革实验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研究奖项300项:
  1.终身成就奖:10项;
  2.一等奖:20项;
  3.二等奖:90项;
  4.三等奖:180项。
  三、申报要求
  成果奖与成就奖可兼报,同一奖项每人限报一项。
  1.成果奖申报要求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2.成就奖申报要求
  (1)个人自愿。
  (2)组织推荐。
  四、申报材料
  1、成果奖申报材料
  (1)《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一式7份;
  (2)《匿名活页评奖材料》一式6份;
  (3)参评成果6份(论文类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它类原件6份);
  (4)佐证材料6份。
  2、成就奖申报材料
  (1)《全国教育科学研究终身成就奖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
  (2)三项代表作成果各6份,代表作(如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经典教材等);
  (3)社会影响材料6份(如获奖证书、领导批示等)。
  3、装订要求
  (1)申报表、活页、佐证材料分别独立装订;
  (2)佐证材料封面参考附件4;
  (3)档案袋封面参考附件5。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1年7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同时将申报表及活页电子版发送至Guanff626@nenu.edu.cn

  联 系 人:关丰富
  联系电话:85098225   

  附件:

      1.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2.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全国教育科学研究终身成就奖申报评审书

      4.佐证材料封面

      5.档案袋封面

      6.“成果社会反映”和“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填写说明

社会科学处
201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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