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1-06-14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今年全国“两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见附件1)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需求,深入研究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学术创新,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作用,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招标选题和资助强度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课题(见附件2)均为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突出实践价值和学术含量。题目设计不能过于宽泛。
  2.投标者要强化问题意识,紧紧围绕现实问题深入实地调查,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强的实际应用价值,特别是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必须以真实可靠的数据案例为基础,努力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80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只确立一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三、投标要求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实践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职责。首席专家只能为1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投标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4.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6.招标者可根据课题研究内容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课题评审组织者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考虑。
  四、我校具体工作安排
  1.请各科研单位紧紧围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在承担的“校内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研究基础上,结合当前开展的重大问题大讨论,整合研究力量,认真组织课题投标工作。请各课题组于2011年6月25日前将投标意向告之社会科学处,社会科学处将协助课题组做好课题研讨、论证及相关保障工作。
  2.请投标人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投标申请书》(见附件3)1份,于2011年7月20日前报社会科学处审查,审查合格后报8份《投标申请书》最终稿(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投标工作截止。

  联 系 人:白 冰 魏琳娜
  联系电话:85099603
  E-mailweiln787@nenu.edu.cn

  附件: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

       2.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课题研究方向

       3.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投标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2011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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