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12-23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2.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范围
  1.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25万元;
  (2)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2—15万元;
  (3)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10—12万元。
  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2.申报范围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2.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2—3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时效性确定。
  3.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5.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6.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不得填写成果作者、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
  7.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须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2套样书。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公开发表成果或接受媒体采访时,若涉及政治敏感问题事前须征得我办同意。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倾斜政策。
  四、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1.为保证我校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量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学校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全体教师,特别是承担我校“优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重大攻关项目”“特色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与子课题负责人必须申报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各学院必须组织2—3个突出本学院研究特色和学术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申报重点项目;校内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青年项目。
  2.为了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学校要求申报者必须围绕申报课题进行深入的研讨,学院要组织有校内外相关专家参与的集中项目研讨会,以保证申报的成功率。每个申报项目必须研讨3次以上,并上报项目研讨计划和报告,未经研讨而上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均在本通知附件或社会科学处网站下载。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4.我校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2月21日止。最终提交的申请书和活页一式7份(其中活页夹在申请书内1份;其它采用“1夹11”方式,即5份申请书和6份活页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原件中,不要把活页夹在每份申请书中)和电子文本。逾期不予受理。
  五、社会科学处服务保障
  社会科学处将为所有申报课题提供全程服务,可提供项目的申报材料和管理文件,可协助检索近年来课题立项情况,可根据学院和课题组需要参加项目申报培训和研讨等。为保证申报质量,社科处还将在2011年1月12日和2011年1月24日组织2次项目预审,进行项目跟踪指导,请申报者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2011年1月上旬
申报培训
2011年1月—2月
各课题组组织研讨
2011年1月5日
科研单位上报单位申报计划及研讨时间
2011年1月11日
报送一份申报材料初稿,社科处组织校内第一次预审
2011年1月23日
报送一份申报材料二稿,社科处组织校内第二次预审
2011年2月21日
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含电子版)报社科处,申报截止

  联 系 人:白 冰 魏琳娜
  联系电话:85099603
  E–mail:weiln787@nenu.edu.cn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1年度课题指南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讨情况登记表

       7.历年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检索

社会科学处
201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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