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0-12-02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日前,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发布通告,对2007年以前(含2007年)立项到期至今未办理结项手续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作终止处理,同时提出将在2011年适当时候对到期的2008年、2009年立项项目进行集中清理,详情请见附件。 学校将根据吉林省社科规划办文件精神对有关项目进行撤项处理。请承担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开展研究,按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关于对部分到期未结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作终止处理的通告
社会科学处 201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