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8-11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中期检查范围
  (1)2008年立项的年度一般项目,包括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2)2008年立项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2.中期检查内容为: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3.中期成果要求:至少有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所有成果均须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中检不予通过。
  4.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除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外,还需填写《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简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审定。
  5.报送材料要求: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中期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一起装订);
  (2)《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
  (3)请将上述材料于2010年9月13日前报送社会科学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eiln787@nenu.edu.cn

  联 系 人:魏琳娜
  联系电话:85099603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3.参加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年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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