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期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6-18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为服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职业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继续设立第四期“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职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专项课题面向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围绕增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提高学生职业素养与就业创业能力主题,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总结职业院校特色办学经验,侧重办学标准、办学模式和专业课程,强化调查研究、典型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方法。
  2.专项课题级别为教育部重点课题,视研究任务性质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3.申报选题要从学校实际出发,为学校发展服务,强化办学特色,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
  4.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应用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研究成果须反映实际情况,符合科研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为建设职业学校教育科研示范基地奠定基础,促进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5.请于2010年7月5日前将《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见附件2)一式8份报至社会科学处(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04室)。请统一用A3纸印制,中缝装订成册,并将电子版发至songq830@nenu.edu.cn,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联 系 人:宋 强
  联系方式:85099305

  附件: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社会科学处
201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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