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全国高等学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开始常年受理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科研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应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后者不属于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基金项目范围而属于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范围。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岗教师,一般为高级职称人员(如是中级职称,需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2.一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古委会的直接资助项目。
3.所申报的项目已在他处获得立项的不得申报,以避免重复立项。
4.所申报的项目一般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高校古委会不承担推荐成果出版的义务。
三、申报办法
1.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基金项目采取随时申请、定期审批的办法。项目专家评议会议一年举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的下半年进行。凡在每年7月1日之前提交项目申请评审书的项目,均可参加当年的评议,逾期寄交议定书的项目,将顺延至下一年参加评审。
2.项目申请人需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评审书》一式七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eiln787@nenu.edu.cn。
3.每个项目申请人需交项目评审费100元。
联 系 人:白冰 魏琳娜
联系电话:85099603
附件: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重点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
社会科学处
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