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4-19 点击数: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30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000元;提名奖20项,不设奖金。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
  2.时间范围
  1998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第一届、第二届评奖已经申报过的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2份(A4纸打印)。
  2.专著3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论文4份(其中一份原件),3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研究咨询报告4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请于2010年5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05室),电子版发送至:liujy869@nenu.edu.cn

  联 系 人:关丰富、刘佳音
  联系电话:85098225

  附件: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社会科学处
201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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