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3-18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有关教师: 
  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活动于2010年3月17日正式启动。经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校成立成果接收组,负责参评成果的申报与资格审查等工作。现将本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校成立成果接收组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决定》规定,我校成立申报成果接收组,其它成果接收组将不再受理我校教师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参评成果条件
  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科普通俗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咨询方案、论证报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等。
  2.申报数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作者,其参评成果数量不限。如同一参评者有多项成果达到获奖标准,只可获得一个独立奖项,包括与他人合作并获奖的成果(非第一作者)在内,最多可获得两个奖项;超过两项以外的获奖成果,不再颁发奖金和奖励证书。
  3.不予受理的成果
  保密、著作权有争议及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不能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著作类:《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四份,著作原件3本,佐证材料1份。
  2.论文类及咨询成果类:《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四份,论文原件1份,论文复印件(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3份,佐证材料1份。
  3.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四份,原件3套,佐证材料1份。
  4.填写《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并粘贴于档案袋正面。
  四、评审费用
  论文类、咨询成果类成果每项50元;
  著作类、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类成果每项100元。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或教师本人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评审费交至社会科学处,同时将《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和《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的电子版发送至Liujy869@nenu.edu.cn

  联 系 人:刘佳音 关丰富
  联系电话:85098225

  附件:

       1.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2.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

       3.第四届长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

社会科学处
201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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