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9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7-24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过程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保证研究进度,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要求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除2009年新立项课题外的所有未能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
  二、中检要求
  1.中检内容: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等。
  2.中期成果至少有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CSSCI级论文1—2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所有成果须标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XX项目资助”及项目批准号。
  三、材料报送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1份,中期成果1套(可提交复印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一册。
  2.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需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3份。
  3.为更好地发挥科学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的作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成果要报》制度,项目承担者可将反映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成果压缩成3000字以内的《成果要报》一并报送,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4.请于2009年10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eiln787@nenu.edu.cn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2009年以前未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0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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