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04-30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有关教师:
  为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参考,使教育廉政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实践,教育部决定在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设立“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对策。要着眼于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注重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措施、预防机制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增强前瞻性;要从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实际出发,从教育系统发展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出发,注重指导性和应用性。
  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每项课题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设有教育廉政研究基地的高校申报。每所高校限报1项。
  2.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3.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本次项目采用电子文件申报的方式。请下载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简称《申请评审书》),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并将最终电子版于6月8日前发送至
baib002@nenu.edu.cn,同时将纸质件(A4纸左侧装订)报送社会科学处(综合办公楼604室),其中包括《申请评审书》2份;B表部分(即《申请评审书》5-11页)6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

  联 系 人:白冰 宋强
  联系电话:85099603 85098225

  附件: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

社会科学处
2009年4月30日




此条目是由[guanff626]发表在[通知公告]分类目录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Email:skc@ne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