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年龄的说明》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10-17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第6点的规定: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因此,符合2008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年龄条件的申请者,自然科学领域一般应为1967年1月1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一般应为1962年1月1日后出生。

社会科学处
科学技术处
200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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