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12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1.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35万元。

2.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资助经费为20万元。

3.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资助经费为20万元。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附件5)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6)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选题与学科

1.本次申报不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2.鼓励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成就伟大变革、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风险与挑战、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数智社会、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党的自我革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文明交流互鉴、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国际学术热点问题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

3.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3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2024年4月制,以下简称《申请书》)。重点项目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3.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9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19日后出生)。

4.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6.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3)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0)初评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7.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4月25日零时至5月19日17时开放。申请人需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上传申请书。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五、我校申报安排

1.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出现多处重要变化,各科研单位主管领导应认真研判并向全体教师做好传达解释。学校将于近期召开申报说明会,对申报工作予以解读。

2.针对申报过程中新增的互斥问题,如“年度项目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重大项目”“申报重点项目未通过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等。各学科、各单位应进一步强化申报资源合理配置。一方面要面向各类国家级项目,充分摸清申报底数,动员可申报教师应报尽报;另一方面要对国家社科、教育部等不同类别项目申报做到精准统筹。

3.切实组织本单位已受资助的校内重点培育项目、中长期培育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

4.有意申报下一批“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的教师,请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论证工作,申报书将作为校内项目申报材料直接参与评审,无需重新论证。

5.为提高项目立项率,各科研单位须认真组织本单位申请人召开项目论证研讨会,会议形式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申请人须根据研讨情况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讨情况登记表》(附件4),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社科处,未经研讨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上报。鼓励各单位和教师提前完成各规定环节工作,社科处将提供随报随审服务。

6.具体时间安排

申报阶段

时  间

具体事宜

发布通知

4月12日

发布项目申报通知

申报说明

具体时间待通知

学校申报说明会

研讨论证

4月12日-5月10日

 1.各科研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就本年度申报工作重大变化再部署、再落实。通过研讨会对申报选题认真把关,提升论证整体科学性。

 2.申请人撰写申报材料

1.各单位科研秘书可随时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1份)报社科处

2.社科处进行规范性审查,反馈修改建议

初审材料

4月25日-5月15日

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论证材料并完成系统提交

修改材料

5月15日-19日

最终报送系统审核通过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联系人:米 睿 黄  彪

联系电话:85099603 85098225

E-mail:mir431 @ne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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