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2-09 点击数:

各科研单位、相关教师: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贺信精神,践行“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充分展示和褒奖全国学术界在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中国革命史等各领域取得的重大成果,以及在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等相关学科领域取得的最新成就,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开展“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工作,相关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主办单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承办单位是中国历史研究院。

  二、奖项设置

  设立三个奖项:“优秀学术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提名奖)、“优秀普及读物奖”“优秀史学刊物奖”(设优秀奖、提名奖)。

  三、申报方式

  1.“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普及读物奖”由我校组织推荐,限推荐5种。

  2.“优秀史学刊物奖”由刊物主办单位申报,限申报3种。恕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参评条件

  1.参评成果出版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以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参评学术成果形式包括学术专著、研究报告、古籍整理、个人学术文集、学术资料集、学术性工具书等;参评普及读物形式包括史学普及类著作、教材、音像制品等。

  2.参评刊物(含史学类专业学术期刊和学术性集刊)须已连续公开出版五年及以上。

  3.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章程》(附件1)。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优秀学术成果奖”或“优秀普及读物奖”的教师,提交成果原件1份;填写《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推荐表》(附件2)一式四份,“推荐单位意见”及“公示情况”可暂不填写。

  2.申报“优秀史学刊物奖”的刊物主办单位,提交2021年度申报刊物1份;填写《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申报表》(附件3),一式四份,“申报单位意见”可暂不填写。

  3.以上材料《推荐表》及《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材料请于2022年2月18日前提交,过期恕不受理。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集中推荐上报。


  联 系 人:于 洋

  联系电话:85098225

  联系邮箱:yuy100@ne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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