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0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全校社科工作者:
  当前,正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在党中央及教育部、吉林省和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部署下,提高认识、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校社科工作者要弘扬科学精神,彰显人文情怀,助力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同时,我们要采取多种安全有效措施,针对当前广大教师居家工作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科学精准的服务保障,做到“认真防疫保平安,科学研究不断线”。寒假期间是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等各类国家级重要项目申报的重要时期,社科处将全心全力为大家服务,让我们共同携手,共克时艰,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社科项目相关工作
  1.全力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我们已于1月27日在社科工作群中下发通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延期至2020年2月25日,申报材料审核及报送工作按照社科处通知要求进行。目前,还请大家按此时间节点认真组织论证和修改工作,社科处将采取网上办公形式审核及反馈意见。根据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我们将密切关注国家后续工作安排,如有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的调整,我们将及时通知,请大家关注。
  2.全力做好其他各类项目申报工作。目前,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2020年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和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也即将开始。这些都是重要的科研竞争性资源,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采取线上动员和线上论证方式,创新工作方法,确保申报数量,提升申报质量。社科处将与各单位一道,做好相关动员和组织工作。
  3.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变更和结项工作安排。国家社科基金(含单列学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的变更和结项工作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按照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毕并提交后联系社科处项目管理科进行审核。其他类别项目变更和结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单独受理。
  4.疫情防控期间科研经费落账工作,全部通过学校“服务大厅”中“社科科研经费落账”实行网上填报,教师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后,由社科处项目管理科进行审核通过。如有其他急需办理的业务,请电话与我们联系。
  二、社科成果相关工作
  1.疫情防控期间如有特殊的科研成果登记需要,请教师登录“社科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登录成果信息并上传附件后,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审核,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联系社科处成果管理科进行审核。
  2.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如有特殊的成果清单打印需要,请联系社科处成果管理科进行单独办理,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接触。
  3.各单位要号召和组织广大教师结合专业特点,围绕疫情防控中出现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态、传播、治理等领域引发的新现象、新问题,进行疫情防控相关问题研究,打破学科壁垒,实现学科交叉,形成智库成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形成的成果要报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社科处成果科,我们将及时多渠道上报。
  三、其他相关要求
  连日来,学校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教育部、吉林省相关要求,严密防范,周密部署,迅速采取一系列举措不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出台系列文件,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全校各科研单位和广大科研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各类文件和相关要求,以科学的态度认识疫情、应对疫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减少不必要出行。各单位要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防疫期间加强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暂停各类座谈会、报告会、讲座、论坛等群众性、集体性活动,阻断疫情传播。要创新学术交流模式,根据需要适当开展有利于科学研究的各类线上学术交流活动。同时,自觉科研工作者的使命担当,宣传普及科学权威的疫情防控知识,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项目管理科联系人:米睿,电话:18686529097 E-mail:mir431@nenu.edu.cn
  成果管理科联系人:于洋,电话:15568855863 E-mail:yuy100@nen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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