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校内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 (论文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关丰富 时间:2022-06-17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推动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国际对话与交流,结合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现开展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论文类)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宗旨

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旨在立足中国伟大实践,加强人类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国故事、中国声音、中国智慧的全球化表达,在国际交流与传播中持续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国际学术影响力。计划包括建设若干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探索合作建立海外中国学术研究中心,开展国内学术名家名著外译和国际重要学者代表作汉译等。论文类资助项目主要支持优秀青年学者扎实研究中国问题,积极宣传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历史文化、价值观念、发展道路、成就经验的了解和认识,展现我国开放自信的学术话语和国际形象。

二、资助范围

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民族性、时代性和创新性的优秀论文类成果,以英文写作的论文为主。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以及具备完成该项目的基本要求的师资博士后教师。

2.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积累,具有承担科研项目和发表高水平论文经历,原则上申请人的研究专长应与申请选题基本一致。

3.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经验、外文论文写作能力或国外留学经历。

4.英文稿件完成率达到80%以上,且所涉及实验和调查研究工作已经完成,论文主体、观点及框架明晰完整。

四、资助类别

论文类资助项目包括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在某研究领域和方向上发表主题较为集中的系列论文,原则上仅支持与学科发展方向密切相关的研究领域和方向。个人项目主要资助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积累,具有较强外文发表能力的个人。

五、资助额度

由同行评审专家综合评价团队或个人的科研能力、学术经历以及任务难度后确定资助额度,一般为1-3万元/项,其中预留部分经费结项后拨付。

六、其他要求

1.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学校每年开展一次中期检查,跟踪项目研究进展,包括完稿、投稿、修稿和刊发等情况,无故不参加检查或研究进展不佳的项目将暂停拨付后续研究经费。

3.成果须以东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且申请人须为成果的第一作者。

4.已承担此类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

5.没有外文发表经历的申请,需要一位具有发表经验的专家推荐,并以指导教师身份参与项目研究,推荐专家须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

6.本年度申请了学校自然科学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七、申报程序及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论文类)资助项目申请书》1份,隐去姓名的中英文稿件及评审活页各5份,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版交所在单位审核。

2.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对申请人资质、申请书内容和论文稿件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政治方向正确,符合学术规范要求,由单位党委签署审查意见。

3.各单位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本单位申请材料交至社会科学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关丰富

联系电话:85098596,1868669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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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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