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年度检查及“十四五”规划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1-04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东北师范大学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在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科学研究、资政服务中的作用,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东师校发字[2019]160号),现对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开展年度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检查内容

第一,国家级、省级等科研机构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年度检查表(省级以上)》(附件1);重点填写机构过去一年工作成效、“十四五”时期主要规划,规划制订要紧密结合国家、学校、学院“十四五”规划相关内容,聚焦充分发挥科研机构智库功能,服务国家和社会重大需求。第二,院管科研机构由所在学院(部)统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年度检查表(院管)》(附件2)

  2.工作安排

  原则上由科研机构依托或所属的学院(部)统一组织填写与报送,学院(部)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为“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建设开好局。请于2021310日(周三)前,将两类《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年度检查表》(一式3份)提交至社会科学处60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宋强

  联系电话:85099305

  Emailsongq830@nenu.edu.cn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年度检查表(省级以上)》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年度检查表(院管)》

附件3.《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


社会科学处

2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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